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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等5個項目工程質(zhì)量檢測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ZX0100G23048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等5個項目工程質(zhì)量檢測已批復通過,招標人為哈爾濱市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源為政府統(tǒng)籌投入,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質(zhì)量檢測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等5個項目工程質(zhì)量檢測
2.2建設地點:哈爾濱市道外區(qū)、南崗區(qū)、道里區(qū)、香坊區(qū)。
2.3建設規(guī)模:
2.3.1陶瓷二期棚改配套道路:項目位于哈爾濱市道外區(qū),工程包括南新街、公益街兩條道路工程。其中:南新街起點為振江街,終點為東方庭園小區(qū),道路為東西走向;公益街起點為南新街,終點為迎新二道街,道路為東西走向。南新街道路全長320.069米,紅線寬度 40米。新建機動車道面積7636平方米,非機動車道面積1307平方米,人非混行道面積179平方米,新建人行道面積1607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線247米,污水管線261米。新建綠化面積1670平方米。新建路燈22基。公益街道路全長654.045米,紅線寬度15米、25米。新建機動車道面積7137平方米,人非混行道面積4900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線657米。新建綠化面積445平方米,新建路燈29基,箱變1臺。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照明、綠化、交通等附屬工程。
2.3.2綏化路打通工程(學府路—現(xiàn)狀綏化路):項目位于南崗區(qū),起點學府路,終點現(xiàn)狀綏化路,道路全長184.8米,紅線40米,雙向六車道標準,規(guī)劃用地面積為8531.28平方米。其中新建機動車道面積:5338m2、非機動車道面積:1421m2(包括學府路破除恢復面積)、人行道面積:991m2;新建給水管線總長度約231米,管徑DN200-600,管材為球墨鑄鐵管。新建雨水主管線總長度為197米,管徑d600-d800,管材為鋼筋混凝土管。新建雨水連接管136米,管徑d300。 新建污水管線總長度148米,管徑d400,管材為鋼筋混凝土管。新建路燈12基,箱式變1座;新建綠化面積120平方米;新建交通標線527.48平方米,交通標志13個,交通信號燈1套(包含2個16m懸臂信號燈、1個單柱式人信號燈,信號機1套),二次過街安全島3處,中央隔離護欄178米。
2.3.3青海路道路工程:項目位于哈爾濱市道里區(qū),起點為恒大雅苑二期舊路,終點為嶗山路,道路長度為374.539米,紅線寬度30米;新建非機動車道1874.14平方米,新建人行道面積3837.2平方米;新建交通標線346.02平方米,交通標志5個,交通信號燈8套;新建污水管線長度71m,管徑d400,采用管材Ⅱ級鋼筋混凝土管,新建污水檢查井1座;新建雨水管道長度50米,管徑d800,采用管材Ⅱ級鋼筋混凝土管,新建雨水檢查井1座,雨水連接管長度131米,管徑d300,采用Ⅱ級鋼筋混凝土管,雙箅立篦雨水口19個;新建9米高雙臂路燈24基,;新種植旱柳62株。
2.3.4香土路打通工程:項目位于哈爾濱市香坊區(qū),起點長江路,終點閩江路,道路施工長度541.434米,紅線寬度40米;新建機動車道面積10021平方米,新建非機動車道面積5866平方米,新建人行道面積2302平方米;新建交通標線728.9平方米,交通標志11個;新建雨水管道長度648米,管徑d600~d1000,采用管材Ⅱ級鋼筋混凝土管,新建雨水檢查井23座,雨水連接管長度299米,管徑d300,采用Ⅱ級鋼筋混凝土管,雙箅立篦雨水口28個;新建路燈38基;新建綠化4047平方米。
2.3.5東棵棚改配套道路工程:項目位于哈爾濱市道外區(qū),工程包含規(guī)劃南北路1、規(guī)劃東西街1兩條道路。規(guī)劃東西街1:起點規(guī)劃南北路1,終點東棵街,全長552.179米,紅線寬20米,雙向4車道;規(guī)劃南北路1:起點先鋒路輔路,終點規(guī)劃東西街1,全長268.707米,紅線寬20米,雙向2車道。規(guī)劃南北路1新建機動車道面積3668.56平方米,新建步道板人行道面積1271.8平方米;新建交通標線264.04平方米,交通標志9個;新建污水管線長度64米,管徑DN400,采用管材聚乙烯纏繞結構壁管,新建污水檢查井3座;新建雨水管道長度230米,管徑d600~d800,采用管材Ⅱ級鋼筋混凝土管,新建雨水檢查井7座,雨水連接管長度104米,管徑d300,采用Ⅱ級鋼筋混凝土管,雙箅雨水口13個;新建9米高路燈16基,新建14米高路燈3基;新建綠化635平方米。規(guī)劃東西街1新建下穿鐵路框架橋1座,管線保護涵1座;新建機動車道面積9611.12平方米,新建步道板人行道面積2032.41平方米,框構橋內(nèi)花崗巖人行道面積121.96平方米,U型槽和框構橋內(nèi)花崗巖安全帶面積1007.74平方米;新建交通標線614.28平方米,交通標志6個;新建污水管線長度763米,管徑DN400~DN600,采用管材聚乙烯纏繞結構壁管,新建污水檢查井26座;新建雨水管道長度1023米,管徑d600~d1600,采用管材Ⅱ級鋼筋混凝土管,新建雨水檢查井38座,雨水連接管長度109米,管徑d300,采用Ⅱ級鋼筋混凝土管,雙箅雨水口30個;新建11米高路燈12基,新建6米高路燈21基,新建14米高路燈5基,地道燈148盞。
2.4招標范圍:依據(jù)《建設工程質(zhì)量檢測管理辦法》(住建部第57號)、哈爾濱市建筑業(yè)協(xié)會工程質(zhì)量監(jiān)督與檢測分會《建筑工程質(zhì)量檢測送檢手冊》文件、設計圖紙及專業(yè)相關規(guī)范等要求,完成城市道路更新改造項目工程質(zhì)量檢測及現(xiàn)場檢測等本項目工程質(zhì)量檢測清單內(nèi)容,并出具檢測報告等成果文件材料,要求質(zhì)量達到相關驗收標準,配合招標人完成一切關于本項目工程質(zhì)量檢測相關工作。
2.5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全部工程質(zhì)量檢測任務完成之日止(具體以實際發(fā)生為準)。
2.6質(zhì)量標準:符合國家、省市現(xiàn)行工程設計規(guī)范、規(guī)程、規(guī)定的合格標準,符合《建設工程質(zhì)量檢測管理辦法》(住建部第57號)、哈爾濱市建筑業(yè)協(xié)會工程質(zhì)量監(jiān)督與檢測分會《建筑工程質(zhì)量檢測送檢手冊》文件及招標人質(zhì)量要求標準。
2.7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一個標段。
2.8最高投標限價:1357776.00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設工程質(zhì)量檢測機構資質(zhì)(按照《建設工程質(zhì)量檢測管理辦法》檢測項目至少包含見證取樣檢測、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工程現(xiàn)場檢測資質(zhì)或按照《建設工程質(zhì)量檢測機構資質(zhì)標準》具備綜合資質(zhì)或至少具備專項資質(zhì)的建筑材料及構配件、主體結構及裝飾裝修、地基基礎、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橋梁及地下工程的檢測資質(zhì))和省級及以上質(zhì)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計量認證資質(zhì)(CMA認證),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工程相關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資格證書,同時為投標人本企業(yè)在職人員并提供項目負責人近3個月(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的社保記錄,并提供社保記錄核查方式(哈爾濱市企業(yè)應提供社保證明的查詢方式及相關信息,包括社保號、身份證號、密碼、查詢步驟截圖或可查詢條形碼等;外省、市投標企業(yè)必須提供查詢網(wǎng)址及相關信息,包括社保號、身份證號、密碼、查詢步驟截圖或可查詢條形碼等以便于進行核實,國家規(guī)定的六類人員除外,本項目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為離退休人員。),如提供虛假信息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5本工程采取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nèi)容等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潛在投標人應先在“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進行用戶注冊、辦理數(shù)字證書,使用數(shù)字證書登錄“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上的“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等資料。下載時間為2023年08月08日17時00分至2023年08月15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投標人須注意需在發(fā)售截止時間內(nèi)至少下載一次招標文件,下載一次后可不受時間限制進行下載招標文件或答疑文件,否決導致的無法下載招標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負。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年08月29日09時30分,潛在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上的“交易平臺”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 逾期遞交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6. 踏勘現(xiàn)場和答疑安排
6.1招標人不組織踏勘現(xiàn)場。
6.2投標人提問、質(zhì)疑以及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澄清均通過網(wǎng)上進行。
7. 開標方式
7.1該項目為線上開標,投標人無需在開標現(xiàn)場解密(遠程解密即可)。
7.2開標時間:2023年08月29日09時30分。開標地點:哈爾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室(哈爾濱市南崗區(qū)中山路181號市民大廈四樓)。
7.3其他事項
7.3.1. 本工程采取網(wǎng)上招標、網(wǎng)上投標。各投標單位在"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中的《服務指南》下載投標文件制作軟件(黑龍江公共資源版)進行投標文件制作、電子簽章、標書生成、標書加密,若由于投標人未按該格式編制電子投標文件而導致投標失敗,責任自負。
7.3.2. 電子投標工具"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中的《服務指南》下載。
技術支持咨詢聯(lián)系電話:4009980000
8. 評標、定標方式
8.1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招標,定標方法為:票決定標法,具體定標規(guī)則詳見招標文件。投標人參與本項目投標的,應當承諾對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的招標方式無異議,并承諾積極配合招標人開展的清標和考察等工作。
9.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哈爾濱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建設工程、哈爾濱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大屏幕上發(fā)布。
10. 其他
10.1投標人(投標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投標截止之日前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wǎng)站公布的結果為準),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
10.2投標人(投標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在近三年(從投標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內(nèi)無行賄犯罪記錄或參與圍標串標行為紀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https://wenshu.court.gov.cn)網(wǎng)站公布的判決結果為準),如有行賄犯罪記錄或參與圍標串標行為紀錄,其投標將被否決。
10.3 沒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
10.4投標期間(自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不良行為、或被列入黑名單記錄、或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的記錄(以全國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網(wǎng)站 jzsc.mohurd.gov.cn/home、查詢結果為準),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
10.5投標期間,被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通報,禁止在黑龍江省行政區(qū)域內(nèi)參與投標或承攬新的建設項目且在有效期內(nèi)的,不得參與投標。
10.6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有關規(guī)定,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有異議的,應當在獲取招標文件期間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招標人將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nèi)作出答復。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捏造事實、偽造材料進行異議和惡意纏訴的,將嚴格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0.7招投標活動中各利害關系人和人民群眾發(fā)現(xiàn)有強攬工程、惡意競標等問題線索的,請及時進行舉報。哈爾濱市舉報受理中心舉報電話:***、58699097;哈爾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舉報電話:***;哈爾濱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站舉報電話:***、84518544、84503329。
10.8項目招標投標監(jiān)督部門與受理投訴單位:哈爾濱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站
11. 聯(lián)系方式
監(jiān)督單位:哈爾濱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站
招 標 人:哈爾濱市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服務中心
地 址:哈爾濱市道里區(qū)群力第五大道5066號
聯(lián) 系 人:屈女士
電 話:***
代理機構:黑龍江東霖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哈爾濱市道外區(qū)南極街副171-4號
聯(lián) 系 人:郭先生
電 話:***
E-mail :donglin20210524@163.com
電子保函方式:
投標人登錄后在招標公告中選擇要投標的項目,點擊投標準備,填寫相關信息進行確認投標。然后在我的項目中選擇相應的項目選擇項目流程,選擇辦理電子保函按鈕根據(jù)提示進行電子保函辦理,并以系統(tǒng)查詢到的電子保函作為保證金鑒收的依據(jù)。
現(xiàn)金方式:
投標人在交易平臺中選擇以現(xiàn)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證金。在線自行選擇提交保證金的銀行,獲取參與本次投標的隨機子賬戶,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之前,以電匯方式將保證金足額匯入黑龍江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接的銀行中(須從投標人基本賬戶轉(zhuǎn)出)。
投標保證金的退還:
中標公示結束后,如未收到投標人或行政主管部門關于項目存在投訴的書面通知,由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在交易平臺點擊保證金退回申請。如收到書面通知,應當暫停投標保證金退還。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應于5日內(nèi)將合同的主要內(nèi)容在“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登記,并及時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保證金繳納及退還時發(fā)生的跨行手續(xù)費,由投標人承擔。具體操作詳見“黑龍江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中的《服務指南》黑龍江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電子保函-操作手冊、黑龍江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程建設-工作臺-投標人操作手冊及設投標人操作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