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標人:
現(xiàn)對下列事項作出補遺澄清:
一、招標文件中計劃工期,日期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標公告部分關于計劃工期的時間為準。
二、商務標部分編制說明,“8.1總價措施項目清單計價表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即環(huán)境保護費、安全施工費、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不作為競爭性費用,投標人投標報價時,按招標人給定金額填寫”
變更為:“總價措施項目清單計價表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即環(huán)境保護費、安全施工費、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不作為競爭性費用,投標人投標報價時,按招標人給定費率填寫”。
其他內容不變,開標地點及開標時間不變。
云南鑫德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