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zhí)堵犯咂焚|景觀提升工程測繪、設計招標公告
(公共資源交易7.0系統(tǒng))
編號:YXJS202308002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龍?zhí)堵犯咂焚|景觀提升工程已由宜興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宜發(fā)改投資許(2022)39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宜興市市政建設管理處,招標人為宜興市市政建設管理處,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 ,項目出資比例為 國有資金:100%,私有資金:0.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0%,境外私人投資:0.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測繪、設計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宜興市西起氿濱路,東至范蠡大道;
2.2工程規(guī)模:全長約7.9公里,現(xiàn)狀道路側分帶寬度3米。道路沿線側分帶及局部綠化節(jié)點提升改造,城市家具優(yōu)化等。
2.3結構類型:/;
2.4合同估算價:約300萬元;
2.5服務期:自簽訂合同開始至工程竣工驗收結束。中標簽訂合同后7天內完成項目測繪;中標簽訂合同中標后 7天內完善方案,并遞交相關部門審核;方案審核通過后7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并遞交相關部門審核;初步設計審核通過后15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并遞交相關部門審核。包括審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含外地企業(yè)的備案手續(xù)等);后續(xù)設計服務與施工期同步。
2.6質量要求:合格標準。滿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符合相應階段設計深度要求,做好圖紙報批、綜合協(xié)調等各項工作,確保方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階段的各項審查完成并取得相應的批復。
2.7招標范圍和內容:詳見招標公告附件二(設計任務書)。
2.8標段劃分: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同時具備①②:①工程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風景園林專項甲級資質;②測繪資質: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要求:(可同為設計負責人)
需具備園林綠化類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及以上級別職稱(相關專業(yè)包括風景園林或園林綠化或綠化林業(yè)等),如取得的證書未體現(xiàn)專業(yè)的,須提供獲得職稱證書前有關專業(yè)的證明材料(如畢業(yè)證書、經(jīng)評市委員會評審通過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等,其有效性由評標委員會評審)
3.2.1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3.2.2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2.3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并提供投標截止日期前6個月內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一個月社保繳費清單(原件掃描錄入誠信庫,編制投標文件時從誠信庫獲取相關信息)。如有人員已調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視為弄虛作假并查處。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續(xù)聘的設計負責人投標;
3.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3.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3.3.3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3.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3.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3.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和破產(chǎn)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3.3.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3.9投標人正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詳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4本次招標 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應滿足下列要求: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數(shù)量不得超過2家,承擔設計部分工作的聯(lián)合體成員應具備具有工程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資質,或風景園林專項甲級資質;承擔測繪任務的聯(lián)合體成員應具備工程測量乙級及以上資質。 并附有共同投標協(xié)議,并明確各自分工。
3.5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 8 月 11 日至2023年 9 月 5 日;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槐菊袠斯婕罢袠宋募小半娮诱袠送稑私灰灼脚_”是指: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7.0系統(tǒng);
4.3 工具軟件使用費1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同開標時間):2023年 9 月 6 日 8 時4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網(wǎng)上不見面開標,投標人代表無需到現(xiàn)場參加開標會,無需提交任何原件資料。投標單位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到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上招投標系統(tǒng)。投標人通過宜興市公共資源中心網(wǎng)左側“不見面開標大廳”,登錄“不見面”開標系統(tǒng),進行遠程解密、觀看開標現(xiàn)場操作、互動交流等活動。
6. 資格審查
6.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評定分離法,評標辦法為綜合評估法,評標細則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8、其他
8.1有不良行為在公示期內被暫停投標資格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8.2招標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資料如在年檢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提供,投標人需提供原件發(fā)證部門或年檢部門出具的有效書面證明,標明有效期。如證明內容模棱兩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資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標人不予認可。
8.3請各投標單位仔細閱讀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站“下載中心”的《“不見面”開標系統(tǒng)投標人操作手冊和演示視頻》,并準時登錄不見面開標系統(tǒng),參加不見面開標會。如因投標人自身原因,無法正常參加不見面開標會的,責任自負。
9.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和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上發(fā)布。
9.2本公告發(fā)布日期從2023年 8 月 11 日至2023年 8 月 18 日,本公告為第1次發(fā)布。
10.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 宜興市市政建設管理處
地 址: 宜興市陶都路115號
聯(lián) 系 人:駱先生
電 話: ***
招標代理機構:宜興市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興市新街街道新村路5號二樓
聯(lián)系人: 趙女士
電 話:***
2023年 8 月 11 日
注:本招標項目采用網(wǎng)上電子招標(不見面開標),相關操作要求詳見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站“下載中心”區(qū)“7.0系統(tǒng)工程項目投標人操作手冊、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7.0系統(tǒng)誠信庫申報操作手冊(投標人)、電子保函操作手冊、“不見面”開標系統(tǒng)投標人操作手冊和演示視頻”等內容。
投標人聯(lián)系方式.docx 設計任務書.docx 招標文件正文.pdf 招標信用承諾書.pdf 評定細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