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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NFZGC2023-021)
項目所在地區(qū):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
一、招標條件
南豐鎮(zhèn)苗木移植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國有資金:172萬元,招標人為張家港市南豐鎮(zhèn)人民政府。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南豐鎮(zhèn)苗木移植工程,開竣工時間: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2月11日止,共45日歷天。工程規(guī)模:1、移植喬木14100棵,復墾用地176000平方米。2、復墾土地平整度高低不超15公分。3、80厘米深度內不能有樹根、各類垃圾。場地內清表、清雜,建筑垃圾、雜物、廢棄土方等裝車外運棄置,棄置費用包含在內,按照城管等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4、根據(jù)所屬村要求開挖渠道。5、成活率90%,養(yǎng)護期2年。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南豐鎮(zhèn)苗木移植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南豐鎮(zhèn)苗木移植工程:
1.投標人須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按照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綠化工程項目負責人實施細則》(蘇園規(guī)字〔2012〕2號)執(zhí)行。符合500萬元以下的園林綠化工程的項目負責人要求為:
一、學歷、職稱要求(符合其中一條即可):
(a)獲得國家級園林綠化相關專業(yè)中級或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
(b)獲得園林綠化相關專業(yè)初級職稱3年以上的技術人員。
二、業(yè)績要求:近4年(自2019年10月1日之后)參與過2個工程造價100萬元以上已驗收合格的園林綠化建設工程,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1)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2)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項目負責人:投標人為其繳納的有效社保證明(2023年8月-2023年10月),如社保為代收代繳形式,須進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夠證明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人正式員工的材料供評標委員會評審:1.投標人或代收代繳單位對此情況的證明性材料;2.與投標人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3.相關費用由投標人劃轉至代收代繳單位的銀行轉賬明細(含2023年8月-2023年10月)。否則視為未提供,并將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
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9)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投標人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詳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4.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5.本工程按照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公告(2018)第6號、蘇建函建管(2019)233號文件精神,企業(yè)投標所用的資質在“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中動態(tài)核查結果須為合格,若企業(yè)資質核查為不合格,資格審查將不通過。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3-10-10 08:30到2023-10-16 17:00
獲取方式:現(xiàn)場獲取,獲取時需提交以下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①三證合一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②單位經(jīng)辦人的單位法人授權書原件,附上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及其郵箱信息;③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jīng)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獲取地點:張家港保稅區(qū)宏宇建設咨詢有限公司(地址:張家港市國泰北路15號二樓)。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僅作為本次采購之用。
五、招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3-10-20 14:00
遞交的方式:紙質遞交
六、開標的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3-10-20 14:00
開標地點:張家港市南豐鎮(zhèn)便民服務中心三樓開標室(泗興路與育才路交界處)
七、其他
1.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
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3.評標方法: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方法一或方法二),開標時隨機確定。
4.招標文件制作份數(shù)要求:正本份數(shù):1份、副本份數(shù):2份
5.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公告在“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上發(fā)布。
八、監(jiān)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督部門為/
九、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張家港市南豐鎮(zhèn)人民政府
地址:張家港市南豐鎮(zhèn)南豐東路002號
聯(lián)系人:葉鵬程
電話:0512-55396601
電子郵件:/
招標代理機構:張家港保稅區(qū)宏宇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張家港市國泰北路15號
聯(lián)系人:劉嘉琪
電話:***
電子郵件:28601357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