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縣指陽鄉(xiāng)禾河觀光旅游景區(qū)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EPC+0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
吉安縣指陽鄉(xiāng)禾河觀光旅游景區(qū)基礎設施建設項目EPC+0項目于2023年10月09日在吉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招標,依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辦法,現(xiàn)將排序前 1 名的單位公示如下:
第一中標排序人:江西長榮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資質(zhì)要求:施工總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叁級
建造師:丁長福 注冊證書編號:贛236141542569
聯(lián)合體成員:司晨設計集團有限公司、貴州鏢行天下旅游文化產(chǎn)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
投標報價:
1.施工圖設計費:以縣政府投資項目服務中心對施工圖預算審核的金額為基準,按吉安縣政府文件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進行計費(未中標的投標單位設計費不予補償)投標人投標報價采用承諾響應方式,不響應則視作不響應投標文件,作無效投標處理。
2.建安工程費:本項目下浮讓利系數(shù)為8%,投標人投標報價采用承諾響應方式,不響應則視作不響應投標文件,作無效投標處理。
3.第二階段的運營,運營期為10年。
租金:中標人(含其組建的項目公司)按每年175萬元的固定金額向政府方支付租金。
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1)第一次:社會資本方取得EPC+O中標通知書、簽訂合同并進場施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支付前2年租金至縣財政局指定的賬戶。
(2)第二次:原則上在竣工驗收前7個工作日內(nèi);如因故推遲竣工驗收的,自整體試運行之日起算,7個工作日內(nèi);上述情況無論如何,最遲在2024年5月1日前,支付第3年租金至縣財政局指定的賬戶。
第四年至第十年租金交納方式如下:
每年交納一次,“先交后用”的原則。2027年5月1日至2034年5月1日期間,2027年5月1日前支付第四年租金至縣財政局指定的賬戶,以此類推。
4.對EPC+O中標方在建設期的投入要求:社會資本方總投入不少于960萬元,分四次投入;第一次,EPC+O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投入不少于192萬元;第二次,2023年10月30日前投入不少于288萬元,累計投入不少于480萬;第三次,2023年12月30日前投入不少于288萬元,累計投入不少于768萬;第四次,2024年2月28日前投入不少于192萬元,累計投入不少于960萬。投入資金轉(zhuǎn)入到縣財政局指定的賬戶,與專項債資金合并使用,在使用過程中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撥付,完工后經(jīng)縣審計局審計后一個月內(nèi)撥付完畢,提前完工提前撥付。中標人(含其組建的項目公司)在建設期的投入不退還,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總投資經(jīng)縣審計局審計未達到5460萬元的,實際投資與限額投資差額部分不退還,放入縣財政局指定的賬戶。
公示時間: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3日
注:1、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本評標結(jié)果如有異議,應當按贛建招【2017】13號文件要求,先向招標人提出書面異議,異議書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應出具授權(quán)委托書)攜本人身份證提交給招標人。
異議受理聯(lián)系人:周先生
異議受理電話:***
2、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人的書面答復結(jié)果仍然存在異議的,可在收到招標人異議回復函之日起10日內(nèi)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提出書面投訴。投訴書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應出具授權(quán)委托書)攜本人身份證提交。投訴書應包括以下內(nèi)容: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lián)系方式;被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lián)系方式;投訴事項的基本事實;相關請求及主張;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投訴時應當同時附上異議書和招標人異議答復函。投訴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明材料進行虛假惡意投訴,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投訴受理單位:吉安縣指陽鄉(xiāng)人民政府 聯(lián)系電話:***
吉安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聯(lián)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