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濱新區(qū)2023年度農村公路生命安全防護工程HB2023-NLAF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湖濱新區(qū)2023年度農村公路生命安全防護工程 已由江蘇省宿遷駱馬湖旅游度假區(qū)管理委員會 以 宿駱行審備【2023】37號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 施工圖設計評審專家組 以 湖濱新區(qū)2023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掛牌督辦整改項目施工圖設計審查意見 批準,項目業(yè)主 為江蘇上相灣城市建設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江蘇上相灣城市建設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黃河風光帶道路、一線大堤、宿黃線(黃墩曹瓦社區(qū)段)、曉侍線、五斗渠路、 235國道與迎賓大道交叉口、 235國道與環(huán)湖大道交叉口、 235國道與雙星大道交叉口、 235國道與緯二路(嶂山街路口)交叉口及三臺山大道與緯二路交叉口生命安全防護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點整改工程,增設標識、標線、隔離護欄、爆閃燈、防撞桶、限速標志、信號燈、監(jiān)控設備(信號燈及監(jiān)控設備需移交至市交巡警支隊)等。
2.2 招標內容
本次招標項目設 1 個施工標段,招標內容包括:湖濱新區(qū)2023年度農村公路生命安全防護工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路基路面、安全設施及預埋管線、綠化及環(huán)境保護設施等施工的施工及為實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臨時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復,具體內容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3 工期為:90 日歷天,缺陷責任期:24 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條件、業(yè)績、能力和信譽,具體要求如下:
(1)資質條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 公路安全設施分項) 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須承諾用自有或外委試驗室用于工程質量自檢,試驗室須具有交通運輸部核發(fā)的丙級及以上資質
(2)財務要求:根據《江蘇省交通運輸項目投標企業(yè)財務能力評價指標》規(guī)定的方法計算,投標人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中的“財務能力評價參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業(yè)績要求:2020年 1 月 1 日(以系統(tǒng)備案的交/竣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投標人完成過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或交通安全設施項目,且已交工驗收合格。
(4)信譽要求:投標人同時滿足以下 3 項要求:
a.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當天,投標人在最近一次江蘇交通項目的信用檔案等級評定中被評為 C 級及以上;
b.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c. 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注:投標人應提供在信用中國(或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單的網頁截圖,否則,不予認可。
(5)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資格:
a.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具有公路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且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2020 年 1 月 1 日(以系統(tǒng)備案的交/竣工時間為準)以來,作為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項目總工完成過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或交通安全設施項目。
b.項目總工要求: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總工必須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
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B證); 注: 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職稱包括公路(道路)工程、 橋梁工程、 公路與橋梁工程、 道路 與橋梁工程、 交通土建、 隧道(地下結構)工程、 交通工程等。
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無其他在建項目且無新中標工程(或提供本項目中標后可以從其他項目上撤離的書面承諾,承諾書原件掃描件置于投標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詳見招標文件其他資料)。
項目經理的業(yè)績認定方法:在項目上履職時間超過合同工期 1/2以上的,可以認定,且一個項目只認定為一個項目經理的業(yè)績,并應當與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顯示的業(yè)績相同,特殊情況需經業(yè)主同意并出具相關證明報項目主管部門認定。(投標人須填報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中投標報表 4 主要人員經歷表的任職開始時間與任職結束時間,如表 4 主要人員經歷表填報信息無法證明主要人員履職時間超過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該業(yè)績不予認可)。
(6)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最低要求:根據《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 2017 年第 25 號)的規(guī)定,擬投入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數量不少于 1 名,并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 證)。
(7)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代理人(如有)、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和專職安全員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且投標時提供投標截止之日連續(xù)三個月(2023年6月-2023年8月)本單位為其辦理的養(yǎng)老保險或醫(yī)療保險繳納證明。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直接監(jiān)管的中央企業(yè)不在此列),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4 未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進行備案、建立信用檔案。投標人在系統(tǒng)中需要備案的內容,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完成備案及信息系統(tǒng)報表內容的填報,招標人不再接受投標人提交的相關原件作為替代、補充。
3.5 根據《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guī)〔2019〕2 號附件 1)中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未記錄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中的從業(yè)單位、業(yè)績和從業(yè)人員,參與公路水運工程投標時不予認定。如“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中“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相關信息數據,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tǒng)”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的網頁截圖作為證明材料。
3.6 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在崗情況,按下列原則認定:1.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擬投入的主要人員已在其他項目中作為主要人員任職,包括在已發(fā)出中標通知書或者簽定合約的其他項目中作為主要人員的,應當視為有在崗項目;2.未在其他項目上作為主要人員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作為主要人員任職、但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了擬投入本項目中的主要人員在中標后可以從其他項目撤離的書面承諾,視為無在崗項目;3.投標人擬投入的主要人員在其他項目上作為主要人員任職,雖然項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標可以從其他項目上撤離的書面承諾,視為無在崗項目:1)工程已經完工,經項目質量監(jiān)督機構核驗合格,主要人員基本完成職責,非投標人原因尚未進行交工驗收的;2)工程中標后半年內非中標人原因無法開工或停工半年以上無法復工等情況。
3.7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 江蘇交通招標投標 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網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進行網員注冊,并領取CA數字證書。
4.2獲取文件時間詳見招標公告,完成網員注冊后,通過CA數字證書登陸“電子交易平臺”,明確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及參考資料。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場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投標預備會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5.2 投標文件應為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公告,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lián)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guī)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門戶網站、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上發(fā)布。
7.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江蘇上相灣城市建設有限公司
地 址:宿遷市湖濱新區(qū)嘉創(chuàng)大廈
郵政編碼:223800
聯(lián) 系 人:喬磊
電 話:***
招標代理:江蘇信德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宿遷市府苑小區(qū)南門 B 座 19 號五樓
郵政編碼:223800
聯(lián) 系 人:楊寧
電 話:***
8.其他
8.1 招標人不統(tǒng)一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及投標預備會。
8.2 項目異議、投訴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投標人須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投標人)”界面,點擊異議、投訴事項,按系統(tǒng)提示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所需證明材料及附件。投訴要件、處理流程詳見電子交易平臺。
8.3 本次招標采用國內公開招標、資格后審、設定最高投標限價的方式評標辦法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8.4 本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采用不見面開標形式,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為投標文件解密開始時間,投標人應在招標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對投標文件進行解密。投標文件遞交及解密地址:江蘇交通招標投標電子交易平臺。
8.5 本次招標采用江蘇交通招標投標電子交易平臺電子招標投標和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形式,具體程序如下:
(1)投標人應仔細閱讀網上公布的本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和資格條件。
(2)投標人應進入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經 CA 登錄后,進行網上預約、獲取招標文件操作。
(3)投標人應進入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經 CA 登錄后,進行網上預約、投標保證金子賬號獲取操作(如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擔保、保險等形式,則無需獲取保證金子賬號)。
(4)未在江蘇交通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注冊立信用檔案,注冊程序詳見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tǒng)”登錄區(qū)中的說明。
(5)未在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中注冊的,應申領 CA加密鎖,可通過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辦事指南-下載中心模塊搜索“CA 證書及電子簽章辦理指南”,自行選擇服務商后按指南辦理對應 CA 鎖。因投標人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導致無法參與投標的,相關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招標文件獲取結果以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查詢結果為準,投標人應自行查詢確認。
(7)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開標時間為2023年10月9日09時30分。
項目投標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