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2.1條款 投標人資質(zhì)條件、能力及信譽:將“項目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擔任過用地預審或用地報批項目負責人!毙薷臑椋骸绊椖控撠熑司哂懈呒壒こ處熁蛞陨下毞Q!薄ⅰ凹夹g(shù)負責人具備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擔任過用地預審或用地報批項目負責人!毙薷臑椋骸凹夹g(shù)負責人具備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薄ⅰ柏攧找:投標人近兩年財務狀況良好(提供經(jīng)第三方審計機構(gòu)出具的審計報告)!毙薷臑椋骸柏攧找:投標人近兩年財務狀況良好(提供經(jīng)第三方審計機構(gòu)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度審計報告)!
2、3.5款 投標報價:將“本項目采用單價報價”修改為:“本項目采用總價報價”。
3、其他細節(jié)性問題:詳見澄清后的招標文件。
文件預覽:
答疑說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