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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樹市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生石灰粉采購項目第一次澄清文件
項目編號:卓越-ZS2023-001
各潛在投標人:
一、原招標文件中二、技術要求(一)生石灰粉質量要求:
1)投標產品氧化鈣含量(CaO)≥70%,重金屬含量符合下表要求,必須提供帶CNAS或CMA標識的檢測報告掃描件加蓋投標人公章進行佐證,所投產品檢測報告必須對各項參數逐項檢測并出示結果。
生石灰產品技術指標
項目 |
指標 |
產品技術指標 |
Ca0≥70% |
總汞(Hg)(以元素計),mg/kg |
≤0.5 |
總砷(As)(以元素計),mg/kg |
≤30 |
總鎘(Cd)(以元素計),mg/kg |
≤0.3 |
總鉛(Pb)(以元素計),mg/kg |
≤80 |
總鉻(Cr)(以元素計),mg/kg |
≤250 |
2)生石灰粉的化學分子式為Cao,常溫下呈白色無定型化學分子式為CaO,常溫下呈白色無定形粉末,含有雜質時呈灰色或淡黃色,具有吸濕性和強腐蝕性。要求粒徑≤0.55mm(過30目篩),含鈣量(以CaO計)≥70%;投標產品的重金屬含量要符合《肥料中砷、鎘、鉛、鉻、汞生態(tài)指標》(GB/T23349-2009)限量要求。
現更改為:生石灰粉的化學分子式為Cao,常溫下呈白色無定型化學分子式為CaO,常溫下呈白色無定形粉末,含有雜質時呈灰色或淡黃色,具有吸濕性和強腐蝕性。要求粒徑≤0.55mm(過30目篩),含鈣量(以CaO計)≥70%;耕地污染治理措施不能對耕地或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治理所使用的生石灰粉等耕地投入品中隔、汞、鉛、鉻、砷5種重金屬含量,不能超過(GB15618-2018)規(guī)定的篩選值,或者治理區(qū)域耕地土壤中對應元素含量。
二、原招標文件中商務要求2、驗收標準及方式:為確保產品質量,將分批次抽取生石灰粉樣品,并將樣品送至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如檢測結果符合《肥料中砷、鎘、鉛、鉻、汞生態(tài)指標》(GB/T23349-2009)限量要求及含鈣量(以CaO計)≥70%(以取得有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為準),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現更改為:2、驗收標準及方式:為確保產品質量,將分批次抽取生石灰粉樣品,并將樣品送至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投入品中隔、汞、鉛、鉻、砷5種重金屬含量不能超過(GB 15618-2018)規(guī)定的篩選值及含鈣量(以CaO計)≥70%(以取得有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為準),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樟樹市農業(yè)農村局
2023年4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