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縣食品工業(yè)小區(qū)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EPC+O
答(補)疑書——001
各潛在投標人:
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對本項目做出如下答(補)疑:
1、刪除原招標文件內頁碼第136頁“四、投標保證金”格式內容,保留原招標文件內頁碼第137頁“四、投標保證金”格式內容(格式見附件)。
2、原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3、本《答(補)疑書》為招標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與本《答(補)疑書》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補)疑書》為準。
泰和縣高新技術產業(yè)園區(qū)資產運營有限公司
2023年2月6日
附件:
(招標人名稱):
我方于 年 月 日參加 (項目名稱)的投標,現保證:我方在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投標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或拒交規(guī)定履約擔保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投標人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簽字)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