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宿豫區(qū)新莊鎮(zhèn)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朱林圩片區(qū))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E32***594001001
1. 招標條件
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宿豫分局的宿遷市宿豫區(qū)新莊鎮(zhèn)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朱林圩片區(qū))已經蘇財資環(huán)[2021]34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現(xiàn)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宿遷市宿豫區(qū)新莊鎮(zhèn)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朱林圩片區(qū))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中標人。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地點:宿遷市宿豫區(qū)新莊鎮(zhèn)
2.2工程規(guī)模:工程項目總投資約1985.27萬元
2.3工期要求:180 日歷天
2.4工程質量:合格
2.5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提供合同價10%的預付款保函或保險、擔保后,發(fā)包人支付合同價的10%作為預付款;施工單位進場,完成合同工程量50%時,支付至合同價的30%;完成合同工程量80%時,支付至合同價的60%;工程完工,經初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價的80%;工程初驗合格后安排決算審計,竣工驗收合格后,扣除質保金(國家相關規(guī)定預留)后按審計決算價付清余款,質保期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6本次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宿遷市宿豫區(qū)新莊鎮(zhèn)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朱林圩片區(qū))招標控制價為1985.27萬元,工程范圍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農田防護與生態(tài)環(huán)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主要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須具備的資質類別和等級: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
3.1.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格:具備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
3.1.3具有省部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企業(yè)主要負責人A類、項目負責人B類、專職安全員C類);
3.1.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代理人、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且在投標時提供投標前6個月內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1個月養(yǎng)老保險或醫(yī)療保險繳納證明,繳納證明以社會養(yǎng)老保險或醫(yī)療保險的官方網(wǎng)址查詢信息截圖為準,或者以本單位當?shù)乇kU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為準。
3.1.5其他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3)企業(yè)沒有因騙取中標、嚴重違約以及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①、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c、同時在其他企業(yè)擔任了法定代表人。
②、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xù)后,可以參加該工程項目的投標: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體工程已完成;b通過水下(泵站機組啟動、河道通水)驗收;c通過合同完工驗收;d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
③、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5)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2.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2.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3.2.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2.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2.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3.2.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標人近3 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2.9企業(yè)或項目負責人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列為失信行為記錄并在公示期內的,招標人不接受其投標。
3.3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4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
4. 評標辦法:
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 □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 綜合評估法; □ 合理低價法。具體評標細則請從附件中下載。
5. 招標文件等資料的獲取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06月03日 09:00至2023年06月09日 17:30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 (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標人業(yè)務系統(tǒng)免費獲取招標文件。
5.2投標人網(wǎng)上獲取招標文件需申領 CA 鎖,可通過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辦事指南-下載中心模塊搜索“CA證書及電子簽章辦理指南”,自行選擇服務商后按指南辦理對應CA鎖。因投標人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導致無法參與投標的,相關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 投標文件的提交
6.1網(wǎng)上電子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3年06月27日 09:30;
6.2開標地點: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廳(宿遷市洪澤湖路889號“便民方舟”2號樓11層);采用網(wǎng)上開標,需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標人業(yè)務系統(tǒng)進入網(wǎng)上開標大廳參與開標。;
6.3網(wǎng)上電子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至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逾期上傳或者未上傳到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宿遷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宿豫分局 |
招標代理機構:宿遷市宏晟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宿遷市宿豫區(qū)湘江路29號 |
地址:宿遷市洪澤湖路1588號金鵬大廈11樓C1113室 |
聯(lián)系人:閆懷樹 |
聯(lián)系人:耿榮晨 |
電話:*** |
電話:*** |
傳真:/ |
傳真:/ |
郵編:223800 |
郵編:223800 |
E-mail:/ |
E-mail:529828679@qq.com |
2023年06月02日
(招標代理電子印章)
項目投標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