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 ||||||||||||||||||||||||||||||||||||||||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 ||||||||||||||||||||||||||||||||||||||||
XDG-2023-10號地塊開發(fā)建設項目(項目名稱)EPC工程總承包 標段招標公告 | ||||||||||||||||||||||||||||||||||||||||
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XDG-2023-10號地塊開發(fā)建設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江蘇無錫經濟開發(fā)區(qū)行政審批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 錫經行審投備[2023]40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無錫泓昇置業(yè)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0.0%、其他國有:10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招標人為 無錫泓昇置業(yè)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通匯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為網上電子投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概況: | ||||||||||||||||||||||||||||||||||||||||
2.1.1建設地點:江蘇無錫經濟開發(fā)區(qū)南湖大道與震澤路交叉口東北側 | ||||||||||||||||||||||||||||||||||||||||
2.1.2建設規(guī)模:項目用地面積68573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184049.06平方米,其中,地上計容建筑面積約111670.45平方米,地上不計容建筑面積4170.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約68208平方米,主要建設住宅、公建配套用房及地下室等。 | ||||||||||||||||||||||||||||||||||||||||
2.1.3合同估算價:114300.0 萬元 | ||||||||||||||||||||||||||||||||||||||||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638 日歷天。 | ||||||||||||||||||||||||||||||||||||||||
設計開工日期:2023年07月26日 08:00,施工開工日期:2023年07月26日 08:00, | ||||||||||||||||||||||||||||||||||||||||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04月23日 17:00 | ||||||||||||||||||||||||||||||||||||||||
2.1.5其他:(1)由具備①[建筑工程(2015新標準)一級](含)以上施工資質的施工企業(yè)與②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yè)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設計甲級資質的單位組成聯(lián)合體;(2)提交聯(lián)合體各成員單位共同簽訂的聯(lián)合體投標協(xié)議書。聯(lián)合體投標時應簽訂聯(lián)合體協(xié)議,協(xié)議中須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3)聯(lián)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lián)合體協(xié)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條件;(4)聯(lián)合體各方簽訂聯(lián)合體投標協(xié)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或者以其他聯(lián)合體成員的名義申請本工程的投標;(5)提供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需為聯(lián)合體牽頭人的在職員工。注:聯(lián)合體單位下載招標文件的時候,牽頭人單位挑選到本標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員單位 CA 鎖,并選擇添加成員單位,再下載招標文件。否則在中標后續(xù)階段(如中標通知書,合同簽訂等環(huán)節(jié))將無法顯示成員單位名稱(如有疑問,可咨詢新點軟件公司)。 | ||||||||||||||||||||||||||||||||||||||||
2.1.6質量標準: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相關國家、行業(yè)及地方現(xiàn)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及技術標準的要求;符合項目產品定位要求及當?shù)貙張D要求;設計文件要符合設計文件編制內容格式的要求,完整齊全。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合格標準。通過政府職能部門的各項專業(yè)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設備采購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范要求,須質量合格并通過相關產品認證。工程所用設備、材料品牌須滿足招標人的要求。 | ||||||||||||||||||||||||||||||||||||||||
2.2招標范圍: 本工程采用設計、施工一體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設計、施工圖預算、工程施工、設備購置并安裝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保修期內的保修、移交、備案等相關資料的辦理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詳見發(fā)包人要求。 ① 本項目用地范圍內概念方案優(yōu)化設計、初步設計、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施工全過程的施工指導及技術咨詢、現(xiàn)場服務、設計變更及項目驗收等相關設計配合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結構、水、暖、電、消防、智能化、幕墻及鋼結構、PC深化設計、建筑節(jié)能及三星綠建標識獲取、低碳建筑設計、BIM、基坑圍護、室外配套管綜設計(管線物探、道路、停車位、雨污水、路燈、綜合管網總體協(xié)調、標識標牌等)、雨水回收設計、圍墻、景觀園建及綠化、導視標識(含垃圾桶等)、海綿城市、泛光照明、各專業(yè)地上地下全過程優(yōu)化設計、精裝修展示區(qū)及貨量區(qū)方案及硬裝施工圖、品質地庫設計、外立面立控圖,以及各類二次專業(yè)深化設計核對確認(PC預制深化設計、門窗、耐火窗、外墻保溫涂料、欄桿、單元門、遮陽卷簾、配電箱、百葉、雨棚等部品部件深化設計、外立面深化設計、雨水回收深化設計、保溫深化設計、太陽能深化設計、信報箱深化設計、地庫分色與劃線設計、同層排水深化設計、入戶門深化設計、防火門深化設計、庭院門深化設計、抗震支架深化設計、電梯深化設計、消防工程等),且含不利因素編制、車位銷售附圖、戶型合同附圖、交付水電兩書等文件編制工作以及政府要求其它設計工作,政府有審圖需求的,需配合甲方完成相關送審工作。 ②工程施工及采購包括設計所涵蓋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圖紙范圍內涉及到的所有建筑結構工程(包括建筑、結構、裝配式、土方、臨時便橋(設計、施工、拆除、手續(xù)辦理)、樁基、圍護、降水、水電安裝、暖通、消防、弱電智能化、人防、電梯、門窗、外墻一體板、欄桿、鋼結構、變電所土建等),所有裝飾工程(公區(qū)及戶內裝修、售樓處及樣板房精裝修、外立面幕墻、保溫涂料線條、石材、鋁板、外墻磚、雨棚、泛光照明等),室外市政、道路(包括地塊北側道路)、海綿城市、景觀綠化、雨污水及其他配套附屬工程。供電、供氣、供水、廣播電視、三網合一及發(fā)包人委托的檢測監(jiān)測類(樁基檢測、人防檢測、防雷檢測、室內空氣檢測)不含在本次招標范圍中,且承包人不計取其管理配合費、水電費及垃圾清運費,并配合為上述單位提供材料庫房。 ③項目整體聯(lián)調、聯(lián)試,提供相關工作及設備操作流程、手冊,配合提供相關培訓服務等。 ④根據(jù)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需完成的所有相關審批、報批報驗、竣工驗收備案歸檔等工作。 ⑤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等工程總承包全部工作。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 ||||||||||||||||||||||||||||||||||||||||
資質條件: | ||||||||||||||||||||||||||||||||||||||||
(1) | ||||||||||||||||||||||||||||||||||||||||
(2)企業(yè)應當同時具備下列資質條件:(A)設計資質要求:[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yè)設計資質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資質甲級資質];(B)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建筑工程(2015新標準)一級](含)以上資質,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 ||||||||||||||||||||||||||||||||||||||||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與招標項目規(guī)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或者具備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的),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 ||||||||||||||||||||||||||||||||||||||||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 ||||||||||||||||||||||||||||||||||||||||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 ||||||||||||||||||||||||||||||||||||||||
3.3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 ||||||||||||||||||||||||||||||||||||||||
1、企業(yè)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 ||||||||||||||||||||||||||||||||||||||||
(A)設計資質要求:[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yè)設計資質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資質甲級資質]; | ||||||||||||||||||||||||||||||||||||||||
(B)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建筑工程(2015新標準)一級](含)以上資質,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 ||||||||||||||||||||||||||||||||||||||||
2、財務要求:2019 至2021 年財務會計報表(如投標人成立時間不足要求的年份,則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表) | ||||||||||||||||||||||||||||||||||||||||
3、□企業(yè)應當具有以下類似工程業(yè)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設計業(yè)績,施工業(yè)績 | ||||||||||||||||||||||||||||||||||||||||
(A)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要求:投標人2018年6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證明的落款日期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65000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業(yè)績。(類似業(yè)績金額以合同所載金額為準;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標通知書(或者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至少應加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公章(非項目章、科室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 V7.0 為準。) | ||||||||||||||||||||||||||||||||||||||||
(B)設計業(yè)績要求:投標人2018年6月1日以來(以設計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承擔過的單項合同工程造價或總投資額65000萬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設計業(yè)績。(工程造價或總投資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或設計合同上所注為準;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標通知書(或者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協(xié)議書,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 ||||||||||||||||||||||||||||||||||||||||
(C)施工業(yè)績要求:投標人2018年6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證明的落款日期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65000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yè)績。(類似業(yè)績金額以合同所載金額為準;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標通知書(或者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均需至少經設計、監(jiān)理、施工、招標人四方蓋章(非項目章、科室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 V7.0 為準。) | ||||||||||||||||||||||||||||||||||||||||
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 ||||||||||||||||||||||||||||||||||||||||
(A)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 | ||||||||||||||||||||||||||||||||||||||||
(B)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的); | ||||||||||||||||||||||||||||||||||||||||
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yè)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設計業(yè)績,施工業(yè)績 | ||||||||||||||||||||||||||||||||||||||||
(A)工程總承包業(yè)績要求:2018年6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證明的落款日期為準)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單項建筑面積在8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業(yè)績。(類似工程建筑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所載建筑面積為準;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標通知書(或者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至少應加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公章(非項目章、科室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 V7.0 為準。) | ||||||||||||||||||||||||||||||||||||||||
(B)設計業(yè)績要求:2018年6月1日以來(以設計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以設計負責人身份承擔過單項建筑面積在8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yè)績。(建筑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fā)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fā)包證明)或設計合同上所注為準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標通知書(或者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協(xié)議書,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V7.0為準。) | ||||||||||||||||||||||||||||||||||||||||
(C)施工業(yè)績要求:2018年6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證明的落款日期為準)以施工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單項建筑面積在8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yè)績。(類似工程建筑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所載建筑面積為準;業(yè)績證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標通知書(或者直接發(fā)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至少應加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公章(非項目章、科室章),否則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人員變更證明資料。上述證明材料均以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誠信庫信息 V7.0 為準。) | ||||||||||||||||||||||||||||||||||||||||
6、項目管理機構:由招標人根據(jù)《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guī)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確。 | ||||||||||||||||||||||||||||||||||||||||
7、其他要求:(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下列資質條件之一: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或一級注冊建筑師或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2)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為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yè)),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并在本單位注冊滿三個月。擬委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以兼任施工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僅可兼任其中一個)。(3)擬派設計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工程建設類高級(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4)擬派施工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執(zhí)業(yè)資格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5)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不得是同一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須提供企業(yè)為其繳納的2023年3月~2023年5月的社保繳費證明(如投標人成立時間遲于要求開始的時間,則時間要求為投標人成立時間至截止時間)。(6)必須滿足下列條件:a、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及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b、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 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 自2021年06月13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2022年06月13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2023年03月13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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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 |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06月13日 10:00 時至2023年06月19日 23:59 時在無錫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tǒng)V7.0下載招標文件,平臺和工具軟件使用費120 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項目不辦理招標文件的郵寄。 | ||||||||||||||||||||||||||||||||||||||||
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3年07月13日 9時30 分,地點為電子投標文件上傳至無錫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tǒng)V7.0 ,投標文件遞交的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規(guī)定。 | ||||||||||||||||||||||||||||||||||||||||
5.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 ||||||||||||||||||||||||||||||||||||||||
6.評標方法 | ||||||||||||||||||||||||||||||||||||||||
本次招標采用評定分離方式,具體評標方法和定標方法詳見招標文件 | ||||||||||||||||||||||||||||||||||||||||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交易中心、無錫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上發(fā)布。 | ||||||||||||||||||||||||||||||||||||||||
8.聯(lián)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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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辦法(評定分離).pdf 招標文件正文.pdf 招標信用承諾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