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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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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A321282188600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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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2023年靖城街道老舊小區(qū)提升改造項目已經由靖江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靖發(fā)改審〔2023〕6號文靖江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2023年靖城街道35個老舊小區(qū)提升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靖發(fā)改審[2023]6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靖江市人民政府靖城街道辦事處,招標代理為江蘇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馬洲花苑改造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地點:靖江市靖城街道
2.2工程規(guī)模:修繕外墻134439平方米,整治樓道62838平方米,修繕屋面55148平方米,修繕圍墻11075平方米,修繕車庫外墻5740平方米,修繕車庫屋面5080平方米,修復路面53596平方米,整修空調位6535臺,移裝太陽能熱水器1992臺,增設智慧安防設施260套,增設路燈149套。同時,進行雨水收集工程、儲藏室走道修繕、外立面立管整理、強弱電改造、綠化改造、停車位改造、燃氣管道升級、自來水改造等其他配套改造工程。
2.3工期要求:12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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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①合同簽訂后,招標人支付合同價(扣除暫列金額和專業(yè)工程暫估價)的10%作為預付款;上述預付款中包含全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招標人支付預付款前,承包人向招標人提交預付款擔保(銀行保函或保證保險,與預付款等額)。②本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初審價的80%(含預付款、已支付農民工工資,同時退還預付款擔保);③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付至審計價的97%,余款待質保期滿后結清。農民工工資支付:承包人于每月5日前向招標人提供上月經過農民工簽字確認的農民工考勤表、農民工工作量表和農民工工資表,招標人于每月20日前進行確認,確認無誤后向承包人開設的本項目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足額撥付人工費用。承包人原因導致招標人未能及時撥付相應人工費的,承包人仍需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以任何借口延遲支付。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投標人資質條件:
(1)具備[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級](含)以上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
(1)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注冊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含)以上執(zhí)業(yè)資格;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企業(yè)擔任法定代表人。 (4)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此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5)其他:/ (6)投標人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時間要求:2023年4月-2023 年6月,其他要求:應載明繳費單位名稱、姓名、繳費時間,并蓋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不能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納證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事業(yè)單位等的人員、須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退休人員(不超過65歲)提供退休證明。 3.4 業(yè)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是 √否 3.5信譽要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2)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官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3)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行政處罰已被取消或處罰期已滿的除外。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注:3.3(3)、3.3(4)、3.5、3.6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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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標文件獲取 | |||||||||||||||||||||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3年06月30日21時00分至2023年07月07日23時59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文件中“電子交易平臺”是指:泰州市建設工程電子交易平臺7.0;
4.3投標工具使用費5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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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標截止時間 | |||||||||||||||||||||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3年07月26日08時30分 | |||||||||||||||||||||
6.評標方法 | |||||||||||||||||||||
6.1是否評定分離:否;
6.2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具體方法如下:
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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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fā)布 | |||||||||||||||||||||
8.聯(lián)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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