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口連接線至廠口工業(yè)園東片區(qū)(富嵩公路)公路工程工程總承包(EPC)澄清補遺01號
本項目“廠口連接線至廠口工業(yè)園東片區(qū)(富嵩公路)公路工程工程總承包(EPC)招標公告”中“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10.5公路工程相關是指公路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交通土建等”這一內(nèi)容現(xiàn)進行補充說明:
1、“公路工程相關是指公路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交通土建等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公路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交通土建”等與公路工程相關的全部專業(yè)。
2、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描述為“公路工程相關是指公路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交通土建等”的這一內(nèi)容均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公路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交通土建”等與公路工程相關的全部專業(yè)!
本次補遺書不涉及投標文件的實質(zhì)性內(nèi)容編制,本項目開標時間不變。